Ⅰ 《十二怒漢》有多個版本,你認為哪個版本最值得看,為什麼
最經典的《十二怒漢》應該還是1957年西德尼呂美特拍攝的電影版本。其實這部電影也算是翻拍電影,翻拍的是1954年富蘭克林沙夫納西德尼呂美特之前拍攝的電視版,是最早一批在美國電視上播出的電影節目,直接推高了美國電視的收視率,極大的推進了電視機的普及。這部片子單獨來看仍然好看,但是對比之後的電影版仍然覺得優秀的演員對於一部電影的影響還是非常大的,電影版一人一面細致入微,電視版中的人物稍顯單薄。
中國版都在誇演技,我倒覺得有點過了。沒像俄版一樣完全跳脫,基本是原版照搬,所以觀影過程更像是看錶演考試。不過能拍這樣的題材,並且集結這么多優秀的演員還是讓人欣慰的事。
Ⅱ 如何評價電影《十二怒漢》
庄嚴的鍾聲響起,法官闡述了一段話,「在本案中,已有一人身亡,另一個人的生死掌握在你們手上,如果你們能提出合理的懷疑,無法確認被告是否有罪,基於這個合理的懷疑,你們必須做出無罪的判決,如果你們找不出合理的懷疑,你們必須基於良知,判決被告有罪。」
第一遍,我認為這只是每次庭審必說的套話,但第二遍再看時,會發現法官的這段話,其實闡述了整個片子的邏輯體系:無法證明有罪即無罪。有罪的反面不是無罪,而是無法證明有罪,借用中國的古話來講:寧可錯放一千,不可冤死一個。這里體現了一個成熟的法律制度對人權的尊重,這也是整個故事中慢慢改變每個人觀點的決定因素,有了合理的懷疑,就不能武斷,輕易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法庭上。
在這里,每個人的神態都值得深究。法官語氣輕松,不時端起杯子喝兩口水,完全沒有將要決定一個人生死時的凝重,而坐在被告席上的少年,臉上毫無仇恨和扭曲,卻一反常理得平靜、落寞,完全和一個弒父的嫌疑犯不符,兩者的輕松和平靜與「死刑」「謀殺」形成了強烈的對比。這也預示著劇情的反轉。
進入房間後。
這部影片中,天氣一直是第13個參與者,而且是決定和預示人物心情和情節發展的重要部分。剛剛開篇,陪審員們有的擦汗、有的試圖打開風扇和窗戶,整個房間充滿了悶熱和躁動,只有一個人與房間里的氣氛格格不入,8號陪審員一個人站在窗邊眺望遠方,陷入沉思。
當鏡頭慢慢地掃過12位年齡、身份、神態各異的陪審員,很容易猜想到後面會因為不同的背景產生巨大的分歧,12個人其實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整個社會,所以我們最後不妨上升到整個社會的層面上進行討論。
接下來的一段閑談,看似冗餘,其實卻是凸顯每個人性格的絕好體現。
7號穿著花西服,帶著帽子,形容並不是很整潔,將口香糖紙隨意地丟出窗外,說明他是一個缺少良好教養的人。
3號不斷強調著他很有當陪審員的經驗,本案的兇手是誰十分清晰,這里說明,他是一個缺乏實證精神的人,僅僅堅持自己主觀判斷,從不在意證據的真實可靠,當然,本篇的最後,也為觀眾揭曉了他如此固執的內心世界是緣何而來。
X號提到「幸好我們碰到的是謀殺案,盜竊案很無聊。」他的這種心態其實代表了陪審團中的大多數人,他們平時有著自己的工作,只是將陪審當做一件可有可無找樂子的事情,將他人的罪責苦難,看做自己生活的調劑。孟子說過,人之所以區別於其他動物,是因為人有惻隱之心,能為別人的苦難產生同情,這里卻不盡然,不禁讓人思考:法律的制定、道德觀的確定,是否讓人的心腸變硬了呢?法律確定的「惡人」是真正的惡人嗎?大眾觀念中的「惡人」是否就不值得同情了呢?
隨後,3號和4號開始進行生意上的交往,拓展人脈。盡管我也一直認為,商業和法律是人類發展以來最偉大的創造,商業通過驅使人類的逐利心控制思想,法律通過規范人類的道德心進行約束,但是這些人類「巧奪天工」的創造在真正的大自然造物——生命——面前,都無足輕重,讓我產生了「法律有沒有權利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即「死刑是否應該存在?」的疑慮。
會議開始
團長的一番介紹中提到「我們12個人必須達成一致,否則判決無效。」,後來11號也說:「我們被通知要來這里決定一個跟我們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沒有罪,不論做出什麼樣的判決,我們都拿不到好處,也沒有損失,那就是我們的國家能這么強大的原因。」
陪審團制度的出現,在我看來,就是為了減少因為法官個人傾向性問題而產生的錯判,12個背景、生活經歷各異的人,有的關注證據的真實性,有的關注情感的共鳴,最後想要達成一致,無疑有一方要妥協,這不正是一場理性和感性的斗爭嗎?需要注意的是,本片的理性背後,其實隱藏著更深的是對生命尊重的熱愛,感性背後則是先入為主的固執和人雲亦雲的盲從,我們無法剔除這些人的存在,也正是他們的存在才讓這個社會的發展多了諸多不確定因素。
第一次投票,11票有罪,1票無罪。
8號的理由是「雖然我不知道,但是看到11個人都舉了手,我真的很難舉起手,完全不經過討論,就把那個孩子送上電椅。」這個時候,8號雖然沒有確定的懷疑證明孩子無罪,但是他出於一種對生命的敬畏,勇敢地投了反對票。《烏合之眾》里有一個觀點「人類的理性會在群體中消失。一個人可以是理性的,一個群體絕不可能。」這說明了,一個人想要提出與眾不同的意見的巨大心理壓力。
之後我們看到,第一次投票里,9號的老先生是因為壓力而投了有罪,並非忠於內心的信念,試想如果沒有第一個舉起反對的人,人類最寶貴的良知就會被掩埋,最可怕的是人們還誤以為自己堅持了正義,並為自己高尚的道德而洋洋得意。
第二次投票,他們採用了秘密投票的方法,這使得每個人能夠靠理性獨立思考,終於多了一位無罪擁護者,群體讓人盲目的力量就是如此巨大,像空氣中的迷幻劑,潛移默化。
第一次投票中,另一段引起深思的話是:「你覺得那場審判要花掉多少錢?他有這樣的機會就已經夠幸運了。聽著,大家都是成年人,我們都聽到了實際經過,對吧?我們不該相信那孩子的說法,我們都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我跟那樣的人生活過,你不能相信他們說的話,你知道的,他們一生下來就是騙子。」
這里,10號的話已經違背了法律的根本原則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雖然每部法律序言都會著重強調平等,但是真實情況中,又有多少人能夠由內而外的做到平等看待呢?人們大多會因為一個人的家庭背景,以前犯過的錯誤而先入為主地為這個人下了論斷,這也是經常發生在法庭上的事。通過列舉嫌疑犯的前科,來影響本次案件的判斷,或是通過前科來激起輿論的反對,法庭最終屈服於輿論,作出了不公正的宣判,尤其是在中國,一個用成文法代替判例法的國家,往往會因為涉案人員的不同,而對相似的案件區別對待。
其中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在對幾個證據進行分析的時候,旁觀者往往是通過自己的感受揣度判斷。比如「看電影怎麼會記不得名字和主演?」,比如將幾個單獨的動作自動在腦子里串聯成案件發生的過程,並以此替代真相。這里又是主觀想法主動彌補了未知的部分,當8號提出科學的證明,這些主觀的臆想似乎又像乾冰一樣,消失了,證詞變得漏洞百出。
此外,進行判斷時,他們都只考慮了單一的變數,默認證人說的是真話,「因為他們都宣誓了,確保證詞無誤可靠。」將證詞作為事實來量度嫌疑人的行為,卻忽略了證人也是一個易變,易受情感左右的不定因素,當一個個證人的內心世界被剖開,證詞里的重要環節像肥皂泡一樣破裂,看似完美無缺的鐵證邏輯鏈慢慢斷裂。
激烈的爭吵後,氣氛發生了變化,窗外下起了暴雨,天氣漸漸變涼,他們燥熱的內心也漸漸平靜,他們開始冷靜的從事實層面上分析證據的可靠性。
8號說了這樣一段話:「面對這種事,要排除個人的偏見真的很難,不論哪裡,偏見總是遮蔽了真相,我真的不知道真相是什麼,我想應該沒有任何人知道真相是什麼,我們九個人現在覺得被告是無辜的…但我們是在賭一個可能性,或許我們錯了,我們或許會放走一個殺人犯,我不知道,沒有人知道,但我們有合理的懷疑… 那是我們的司法制度中非常珍貴的一部份,除非十分確定,陪審團無法判決被告有罪。」這段話也再次闡明了,陪審團的這次會議並不能決定已經發生的事實走向,他們做的,只是找出疑點,避免錯判。
這部影片,全片場景只是一間會議室,12個人各自、互相闡明觀點,說服別人,但是我卻在每個人背後看到一股力量,似乎這個小會議室就是整個社會的縮影,良知、道德、正義、生命、情感、法律、罪惡、階級、平等……這些人類永恆的話題,都緊密地交織在一言一語中,第一遍看完是震撼,腦子里亂亂的,似乎有千頭萬緒抓不住,第二遍再細細的讀台詞,隱秘的推測每個人的心裡變化,好像掘到了寶藏一樣的開心,這可能是我第一次如此認真的看一部電影,這部電影也讓我對法律產生了巨大的興趣,
望有幫助,望採納
Ⅲ 《十二怒漢》到底好不好看呢
撇去「無罪」和「有罪」兩種觀點的沖撞,案件本身和陪審員的素質中也體現出不少社會矛盾。案件的當事人,一對來自貧民窟的父子,生活在社會底層,其身份低微而造成命運悲慘;窮人面臨著歧視,以10號大嗓門為代表,盡管大多數人並不認同這種歧視,但它確確實實地存在著並保有其殺傷力;在司法制度體系中,律師因為撈不到任何好處而瀆職,檢察官為了起訴成功而忽略事實,使得被告的權益得不到保障,視公正如無物;還有扭曲的父子倫常,人性的脆弱等等……這些固有其時代背景,可即使到如今,都是尚未被解決的難題,甚至變本加厲。
故事尾聲,建築師為傳呼公司老闆披上外套,這讓我想起一句話,「盡管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雖然用在這里不盡然恰當,但是可以想像,社會正是需要這樣能夠平和地看待以往的爭端,寬容地伸出援手的人。建築師在門外與老頭互通了姓名,雨過天晴,各奔東西。沒有好萊塢式英雄最終伸張了正義的氣勢磅礴,只有各自重歸生活的平靜,這樣似乎刻意地淡化,何嘗不是一種祈願,希望這樣的精神不再是英雄主義的,而是滲透於生活,如同家常便飯一般,深入於我們每個人的內心呢。影片開始時,十二位陪審員坐在法庭上,十二張陌生的臉,連記住也很困難;而影片結束時,我們卻看著越來越多的臉部特寫,了解了他們每一個人的性格和想法。我想這也許也是一種象徵,象徵著法律走下了集體主義的神壇,而來到每個人的面前,為個人而服務。無罪推定的採用,正是出於這樣一種人本主義的關懷。而當我們從集體轉向個體,去深入地看一些事物,也許很多事情都會變得很不一樣。明確了這一點,我們才能夠去全面而理性地分析,才能夠透過表象看到事實,才能夠除卻個人情緒平等接納他人,才能夠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們會來這里,不是來吵架的。我們肩負著重責大任。我一直覺得這就是民主社會的優點。我們收到信,被通知要來這里,決定一個跟我們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沒有罪,不論做出什麼樣的判決,我們都拿不到好處,也沒有損失,那就是我們的國家能這么強大的原因。 」雖然這部電影某種程度上來說確實頗有教育意味,美國陪審團制度是否合理還存有爭議,但不可否認的是,它所推崇的「寧可放過一千,不可錯殺一個」的精神,乃是仁德的體現。這種對生命的尊重與關懷,是每個人都應有的素養。
Ⅳ 如何評價俄羅斯電影 十二怒漢
看過一點。我喜歡1957版的十二怒漢😃
Ⅳ 十二怒漢的結局是什麼意思
摘要 《十二怒漢》結尾的寓意表示那位父親接受了自己的失敗。《十二怒漢》是一部很老的片子了,這部早期的美國黑白懸疑片認真看下來很有意思,它除了表現美國的司法外,對人性有著很深刻的描寫。
Ⅵ 十二怒漢劇情解析
劇情解析:
法庭上,對一個被指控殺害父親的十八歲男孩的宣判正在進行,而最後的審判還需要考慮此次由十二個人組成的陪審團的意見。
這十二個人各有自己的職業與生活,他們當中有巧舌如簧的廣告商、仗義執言的建築師、正義勇敢的上班族、歧視平民的新貴族、追求真相的的鍾表匠、精明冷靜的銀行家、只趕時間的推銷員。
每個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說話的方式,但是除了亨利·方達扮演的建築師之外,其餘的人都對這個案子不屑一顧,在還未進行討論之前就早早認定男孩就是殺人兇手。
一切的證據都顯示男孩是有罪的,大家覺得似乎毫無討論的必要。但第一次的表決結果是11對1認為男孩有罪,按照法律程序,必須是一致的意見、也就是12對0的表決結果才會被法庭所採納。
首先站出來贊成無罪的是8號,由於8號的堅持,也隨著對三個關鍵證據的科學推測,贊成無罪的氛圍開始在其他十一個陪審員之間擴散。
對男孩是否有罪的表決也開始出現戲劇性的改變:11對1、9對3、8對4、6對6、3對9、1對11。
最後,通過了各種不同人生觀的沖突,各種思維方式的較量,所有的陪審團員都負責任地投出了自己神聖的一票。終於,12個陪審員都達成了一致意見:無罪!
影片介紹:
《十二怒漢》(12 Angry Men)是由米高梅公司製作的一部黑白電影,由西德尼·呂美特執導,瑞吉諾·羅斯(Reginald Rose)編劇,亨利·方達、李·科布、馬丁·鮑爾薩姆等人主演。
該片於1957年4月10日在美國上映。
影片講述一個在貧民窟中長大的男孩被指控謀殺生父,案件的旁觀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鐵證如山,而擔任此案陪審團的12個人要於案件結案前在陪審團休息室里討論案情,而討論結果必須要一致通過才能正式結案的故事。
Ⅶ 十二怒漢想表達什麼
《十二怒漢》講述的是12位陪審員對一個兇殺案進行反復爭論的故事,最終因被告人殺父的指控疑點太多做出了無罪的認定。作為電影,該作品知名度極高,最近終於有了中譯版文本。
文本閱讀所帶來的思考我以為是遠勝於電影畫面「走馬觀花」的,細心的文本斟酌、反復閱讀推敲,除了案情故事和犯罪與否的推定之外,我們還可以從中得到很多啟示。不止於從陪審制的角度進行討論,也不止於從刑事辯護的角度展開,您還可以收獲更多的啟示。
首先,是要有生活的常識。在12個陪審員里,有幾位陪審員尤其是8號陪審員對生活的常識了解得非常透徹,所以他們能對庭審中看似鐵定的事實提出懷疑。
譬如,有證人作證聽到了被告人對被害人說:「我要殺了你!」有陪審員指出,日常生活中不少人氣急之下往往就會脫口而出:「我要殺了你!」或「我要宰了你!」但是,這並不表示真的打算殺人,更不代表要著手實施殺人的行為,只是一種憤怒心情的誇張表達而已。一位陪審員還指出,電車從身邊經過時聲音震耳欲聾,不可能聽清一段距離外別人的說話。所以如果有人作證說他在電車經過時聽到了被告人對被害人的威脅以及被害人倒地的聲音,是非常可疑的。這讓案中老人的證言有了更多的疑點。
還有陪審員知道當地人尤其是「問題少年」的用刀習慣,也發現被告人比被害人矮一頭,因此根本不可能形成被告人身上那樣的傷口。
其次,要有求實的精神。8號陪審員自己到案發現場附近一家店裡買了一把刀,發現它和被害人身上的刀以及被告人自述購買的刀異常相似,從而感到被害人身上的刀很可能不是被告人擁有的那把——這樣的刀很多且任何人都能夠容易得到。同時依據日常的經驗,他質疑腿腳不便的老人從床邊穿過卧室、走過40多英尺長的走廊再打開門應該遠不止用「15秒鍾」。於是他要法庭工作人員送來老人住房的示意圖,請其他陪審員拿著秒錶,現場模擬老人的行動,結果發現用了40多秒鍾。
此外,求實的考證,證明即使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記憶也不會准確全面,「記不清」或者「記不得」並不一定是犯罪後有了心理壓力的結果,更不等於撒謊。
再就是要有細密合理的推理。有陪審員指出,如果真的是被告人殺了自己的父親,,一般會逃之夭夭,絕不會幾個小時後又返回現場。既然被告人能鎮定地抹去指紋,那就不應該忘記帶走作案工具。
還有就是要有仔細的觀察。陪審員發現自稱目擊了兇殺的女證人不斷地揉鼻樑,並且鼻樑上有戴過眼鏡的印痕,從而肯定她應該平時是戴眼鏡的,有視力障礙,不戴眼鏡時絕對看不清遠處別人的相貌。
《十二怒漢》表達的是要有尊重和保護被告人權利的高尚職業道德,要有捍衛刑事辯護制度價值的高度責任意識,要真正把被告人當「人」看,這樣才會將自己的潛力激發出來,將自己的能力淋漓盡致地發揮出來。這是從法律層面的梳理,但其中的道理並不止於法治領域,現實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事,很多道理何嘗不是如此。
Ⅷ 《十二怒漢》誰才是真正的兇手
首先可以肯定一點的是,這個片中要審判的那個少年肯定不是兇手。
我們可以來簡單的理清一下電影的劇情。一個18歲的男孩被控訴殺害了自己的父親。在案發現場,樓下的瘸腿老頭聽到少年對父親說:「我要殺了你!」,隨後他又聽到撲倒一個在地的聲音,這被所有人認為是少年父親摔倒在地。住在父子對面的女證人說,當時正有一輛六節的電車,她通過最後兩節車廂的窗口,親眼看見男孩舉過頭狠狠往其父親胸口刺下,當然,還有那把所有人都認為是凶器的匕首。
有沒有兇手這件事其實並不重要,因為這本來就不是一部懸疑偵探電影。《十二怒漢》對於我而言,更像是一個對社會的拷問。其實兇手從來不是一個人,在面對一個人生命,即便這個人是即將判刑的囚徒,如果一個國家的司法變得愚目,如果所有公民開始視若無睹的時候,那麼,這樣的社會才是真正的兇手。
Ⅸ 12怒漢講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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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漢》(12AngryMen)是由米高梅公司製作的一部黑白電影,由西德尼·呂美特執導,瑞吉諾·羅斯(ReginaldRose)編劇,亨利·方達、李·科布、馬丁·鮑爾薩姆等人主演。該片於1957年4月10日在美國上映。影片講述一個在貧民窟中長大的男孩被指控謀殺生父,案件的旁觀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鐵證如山,而擔任此案陪審團的12個人要於案件結案前在陪審團休息室里討論案情,而討論結果必須要一致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