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电影网站的版权保护
在互联网反盗版领域,专家建议学习北京奥运会官方版权处理的做法。在谈到遏制电影网站侵权难点何在时,清华大学网络行为研究所副所长李旭认为,侵权过于普遍、分散、动态,由于遏制成本过高,导致当事人入不敷出;其次,传统诉讼架构要求的证据难求、审期过长、执行过难,使得当事人望而却步;第三,Web2.0模式下用户上传和分享导致的视频侵权较多,电影网站容易通过“避风港”原则解脱赔偿责任,导致当事人劳而无获。要从根本上加强网络电影版权保护,应采取堵、疏结合的策略。一方面要加强法律的解释与适用;另一方面,应由政府部门或集体管理组织牵头,改进电影作品的授权机制,并切实降低版税成本。
② 电影视频网站的版权问题.
只要未经版权人许可的行为都是侵权的。不是不违法,只是版权人未一一追究而已。一般版权人主要打击的是大的盗版制作单位,现在网络的传播范围越来越广,网络侵权问题也已受到重视。对于这些侵权行为实在是打击不过来,版权人一般会首先选择那些大一点的有知名度的网站去取证并通过法律途径索赔。像你说的TVB,公司本身在香港,对在大陆注册的网站的侵权行为都去追究的话,他们可能力不从心,他们一般会授权给大陆的音像制品发行商去行使相关权利。
③ 律师进,我公众号对接了一个电影类网站,不是正规的网站,如果这个网站涉及侵权我会有多大责任
网站用户和站长都无版权相关责任。
网址链接并不是作品本身,与版权无关。
只要电影不是在你网站上直接播出,你的责任都不大。为以防万一,你也可以屏蔽这些链接。
④ 做了一个电影网站,资源不是自己的,犯法么
需要征得其他所有权人的同意,否则涉嫌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着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⑤ 视频网站,电影的播放版权, 电影的版权问题
侵权啦.
即使是采集视频网的,仍然属于侵权.
权利人可以直接追究视频网的责任,也可以追究私人网站的责任.如果在权利人要求其停止行为之后仍然不将视频下线的话,要承担赔偿责任.
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均被视频网和私人网站所侵犯.
⑥ 电影天堂,6v电影网等各大电影网站里的电影资源是否为盗版的如果是,为什么没人起诉侵权,如果不是,
当然是盗版,正版都是那些大视频网站的,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而之所以没人举报,这只能说明他们后台硬,还有就是一个拖字,他们会拖,比如你找他们,他们不会用公开的形式播放的,都是建马甲用户来上传。这样就是马甲的责任而不是网站的责任,至于马甲,你们找去吧!而且网站还会说本资源由网友整理,本网站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维权侵犯作者切身利益可联系网友进行下架删除。而你去联系网友就是拖啊拖
⑦ 上传大片热片等视频供人观看/下载,侵权吗认为不侵权的根据任务侵权道德根据,侵权人有哪些各自责任
你好!上传大片热片等视频供人观看/下载,涉嫌侵犯着作权,根据法律,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前不久,即发生一起很着名的这类侵权案件,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电影营销策划分公司状告酷溜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酷6网提供电影《赤壁》的视频侵权,海淀法院确定被告应停止在其经营的酷6网传播影片《赤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五万元,支付诉讼合理开支五千元。此复!
⑧ 在网上卖电影资源犯法吗
侵害了着作权,影片都是有着作权,你没有历经着作权人的容许,擅自卖了违反规定的。但是假如你早已付款着作权花费也不组成违反规定,实际地侵害了他人的专利权。网络买卖资源电影应该是和实际中交易盗用光盘是同一特性的。
(八)制作、售卖仿冒别人落款的着作的。
⑨ 电影网站侵权一般赔偿多少钱
法律分析:电影网站侵权一般属于着作权侵权,着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主要方法有: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2、侵权人的违法所得。3、法定赔偿,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着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着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着作权以及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⑩ 国外是否允许 BT 下载对待侵权有何惩罚措施
BT是一种全新的P2P传输技术规范。从BT诞生开始,围绕着BT的天使与魔鬼之争就没有停止过。笔者从BT的技术机理入手,分析BT传输过程中网民与网站的作用,并以此为基础在过错原则的指导下,探求BT侵权认定问题。笔者认为,BT传输中的网民互为上传者与下载者,均构成侵权;具有明晰分类的BT网站和BBS服务提供者亦构成侵权,并承担直接侵权责任。一般BBS服务提供者不承担侵权责任。
众所周知,现阶段影视产业发展飞速,但提及阳光背后的阴影,利用网盘、盗版资源链接等方式的侵权行为则是插在从业者心中的一根刺。
若以此进行比较,对于盗版侵权方的处罚确实并不算重,所起到的威慑力度也有限。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认为,遏制盗版侵权若仅依靠政府和相关企业,作用仍有限,还有一个关键的角色是观众,如果观众能够对盗版资源说不,则能对侵权方起到较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