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剪辑外国电影会被告吗
严格来说,这些电影确实是侵权的,但是也没啥电影厂商去告人家,毕竟人家这样是帮自己免费宣传了,如果看的人多的话,对他们也是有一些好处的。
01、视频平台上电影剪辑五花八门。
现在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兴起,很多自媒体开始做起了电影剪辑的解说工作,随便进入一个短视频平台,然后搜索关键字,往往能搜索出来一大堆相关的自媒体,各种名字,各种类型风格的都有,而且这种自媒体还很吃香,我就关注了好几个这样的自媒体,来满足自己看电影的欲望,而且看这种电影,往往比较省时间,几分钟到十几分钟的时间里,就能大概了解一部电影了,不用花那么多的时间再去看了。
02、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电影剪辑算侵权吗?
在视频上发布别人的电影剪辑,按理来说确实是侵权的,只不过人家电影公司也一直没有告过,再加上短视频平台也没有太好的约束手段,所以就造成了剪辑电影这种情况特别容易出现,如果人家电影公司真的较真的话,完全可以告人家的,所以,想要做这个的话,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总结:
自媒体做那些电影剪辑的视频其实也是违法的,只是因为他们也可以给电影公司带来一定的好处,所以目前也没有什么电影公司去告这些自媒体。
Ⅱ 抖音播放电影是国外的在国内没有上映的电影侵权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2
Ⅲ 关于国外的版权问题 在欧美国家,观看免费的在线电影是否是侵权行为(我知道下下来是侵权的)
播放视频的网站获得授权了吗?
如果获得授权,它有权利给你免费或收费观看。你应该不算侵权。
播放视频的网站没有获得授权,那么你肯定是侵权。
请记住:任何在线播放(包括打开网页)对电脑来说都是“下载到本机”才能播放的。
所以播放就是下载,下载就是播放。木有区别。
Ⅳ 影视小程序因为侵权被抓
法律分析:侵犯着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着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Ⅳ 微信小程序里面的电影自留地侵权吗
如果没有发布出去,而是放在自己这个地方给自己看的话,是不会的
Ⅵ 现在很多人搞到国外电影的资源就在微信卖,这样是不是侵权
别人不要的东西,像捡废水瓶一样,不是侵权
Ⅶ 公众号上放别人的影视小程序会不会有牵扯关系
如果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时候,就没有事情,如果以盈利为目的的时候,就属于侵权了
Ⅷ 在App中使用国外电影算不算侵权
您好!
版权,即着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着作权包括着作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着作财产权的内容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追续权以及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中表演权分为表演权分为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机械表演是指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公开表现作品的行为。通俗的说是借助电视,电脑,录音机等播放表演作品。
因此未经允许公开播放音乐的行为侵犯了着作权人的表演权。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Ⅸ 以非营利目的在网络上传播国外电影电视剧作品,到底犯法否犯了哪个法,请给出具体的法条
这种行为是违反《着作权法》的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赔偿损失,但是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犯罪,免责条款无效,具体条文如下: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着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着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12月17日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着作权行为之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因侵犯着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两年内又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着作权行为之一的;
(二)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着作权行为之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中规定的“复制发行”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着作权人许可而实施的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第五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着作权行为,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只定侵犯着作权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着作权的犯罪行为,又明知是他人的侵权复制品而予以销售,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2月28日通过)
第五条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着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着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着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着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第十一条 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未经着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着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着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第十四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着作权犯罪,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侵犯着作权罪定罪处罚。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着作权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Ⅹ 下载电影放在小程序里违法吗
推广是可以,就是别太过,不然封的爹都不认识,这是个玩笑话,但就是这么个理。分享电影就是违法行为,严重就犯罪了。公众号是面向大众的。什么免责条款都属于单方面条款,没用法律效力的。前段时间就封170多个,还不是很严。我希望你分享的话尽量低调些,能不通过公众号就不通过公众号。也可以学一下我。—————作为同行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