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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电影歌曲版权

发布时间: 2022-05-15 16:55:06

❶ 电影歌曲的版权归谁

电影歌曲的版权归歌曲创作者,如果是电影制作公司自己原创音乐,版权归该公司所有。

明星、艺人、个人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演唱会,电视节目,网络直播,公共场合 等,进行翻唱歌曲,或恶搞、改编原作歌曲,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

作品注册成功后,MORP系统将自动生成国际标准的ISWC临时码,该代码是全球性音乐着作权代码。通过版权注册号码,各个国家的音乐着作权协会将提供相应的版权代理保护,该作品在这些国家内被使用,当地音乐着作权协会将代理收取着作权费,并通过中国音着协将费用转给着作权人。

(1)国外电影歌曲版权扩展阅读

电影音乐的创作分类

可以分为原创音乐和非原创音乐,这是根据影片中音乐创作的方式来划分。由作曲家为影视作品中的某些片段专门创作的音乐我们称之为原创音乐,由影视创作者从既存的音乐素材中所编的音乐资料我们称之为非原创音乐。

影视音乐根据音乐介入影视作品的方式来说分为有源音乐和无源音乐,有源音乐是指画面内出现声源,无源音乐是指画面内没有声源出现。

❷ 自己翻译演唱国外歌曲是否需要购买版权

如果要是自己翻译演唱国外的歌曲用作商业用途的话,肯定是需要购买版权的。如果只是作为一个爱好者,自己去翻译演唱国外的歌曲,就不需要什么版权。版权这种东西都是在用了商业用途之后才需要交给对方的。不过如果要是想要去改变一些国外的歌曲的话,那些音源网站在下载的时候就是需要钱的,而这个钱也就包括了,买那些音源的版权。有很多的音乐人都会在一些国外的音乐网站上去购买一些音源。

像是经常看的一些韩剧,日剧,他们在上面都会写着只做学习交流用。不用作商业目的。他们这样写就是为了去避免版权方去告他们。不过那些人确实也是没有用他们翻译的东西来挣钱,而只是分享给别人。这个时候作为爱好者是可以的。版权这个东西在我国大家还不是那么重视,盗版的东西比比皆是。有好多原作者都不知道他们的东西在我国被应用了。所以也就没有人追责。

❸ 欧美音乐的版权期限是多少例如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欧美歌曲现在是否可以自由使用

1978年1月1日后的出版物作品,版权期限从作者创作后的一刻开始到作者死后70年都在美国版权法案保护范围。如果作品是匿名或者使用假名的,其被保护期限至出版后95年为止,或者自创作之日算起至120年后为止。

❹ 引用乐曲是否有版权、许可等规定

你好!
你问的问题是肯定的,目前受着作权保护的作品类别包括如下几大类: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所以文学、美术、音乐、电影及影视类等都是受保护的对象。
国内与国外都有版权,我国加入了国际条约,如《尼伯尔文学艺术公约》,加入国就受其法律约束,若未加入的,同样也适用国际惯例或中国的法律。微软在中国内的版权事件年年不断,是个很好的例子。国内,太阳神集团与可口可乐的广告音乐着作权之争也是代表例子。
你提问问的最有技术含量的是,版权有被限制、许可的情形:
一、版权进入公有领域,版权持有人生前+死后50年,到期了,就人人可免费而得;
二、有合理使用的情况,比如我们个人学习家用下载盗版微软的各类软件,就不是侵权。
附上法条给你,以作参考: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以上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22条。

❺ 国外的文学、影视、音乐作品在我国是否享有版权保护

侵权行为
编辑

(1)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着作权以及与着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着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着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着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第(1)至第(11)项行为,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12)项至第(19)项行为,侵权人除了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着作权许可使用或转让等合同中,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版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 有独占权。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作品,应当事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但是着作权法也规定了若干情形,在法律规定的使用方式下,该种使用无需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或者无需向其支付报酬。版权的期限,简单来说,对个人而言,是死后五十年,署名权等精神权利期限无限制;对单位和法人而言,是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
外国人或者外国在中国国内首次出版的,受我国法律保护,其他的根据国际条约确定,多数重要国家已经和中国一起参加了共同的国际条约,在这些缔约国境内产生的作品同样受到我国着作权法的保护。根据学理,版权具有地域性,也就是说,各国承诺保护作品的知识产权,但是如何保护,作者有哪些权利,保护期限多长,由各个国家自己决定,在中国发生的作品使用行为显然就需要按照中国的着作权法来判定,在美国发生的着作权使用行为就需要按照美国的版权法来判定。
版权,又称着作权[1],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着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着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受中国法律保护。
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1、着作权是依法而产生的。
2、又叫版权。分为着作人格权与着作财产权。其中着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着作损害着作人名誉的权利。
3、有以下几条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着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着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资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着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算抄袭

❻ 国外版权保护,禁止下载未授权的电影及音乐,请问有什么办法

罚款是不会罚下载者的,是罚提供下载的网站。
不管P2P下载还是HTTP下载,都视为侵权的,这只是提供下载的渠道不一样而已。
不然当年国家也不会大规模清洗BT下载的网站了。
相比P2P,HTTP下载更是网站对用户直接提供下载,如果盗版,必然违法。
如果你喜欢电影,我倒觉得,你其实可以买个硬盘去灌电影
很多数码城和淘宝店,2TB(2000GB)的硬盘灌满才80元。
你试想下2000GB的下载量,电脑电费也要多少钱了。。。。
还有,那是0分悬赏,不是100分,呵呵。

❼ 关于歌曲电影版权问题

如果是过了50年版权保护期的就没问题,不是的话还是需要得到授权的

❽ 外国歌曲版权问题

2L说得对,作品一些出来无论发表与否都已经存在版权了。
使用分怎么用。如果你要是在自己的空间里面放一下,当然没有问题。
但如果用作商业目的,比如用外国曲填上中国词然后出唱片,即使标明作曲者,这这是不可以的。要事先取得授权。歌曲的版权一部分归属于创作者,一部分归属于唱片公司,或者你可以向当地的版权协会申请,使用后付费就可以了。

❾ 听说国外管版权管的很厉害!尤其是电影,音乐,我怎么没看到一家被起诉

因为外国罚得太厉害,所以现在没人敢干了,想找还是能找到这样的案例的

❿ 在英国可以随意下载电影,歌曲吗有版权问题吗

国内用的下载网站英国都可以用的,但是如果住学校宿舍的话或者用学校的无线网可能会封这种p2p的下载,而且如果被学校查出来的话可能会上法庭的,所以,总体来说就是,在外面租房子自己安网的话随便下,住学校的话要多加小心…………当然上述所有随意下载电影歌曲的行为无论在国内国外都是违法的,侵犯别人的版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