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禁播美剧能保护国产剧吗
错误!自上周起,各大视频网站上《生活大爆炸》、《傲骨贤妻》等多部美剧“下架”。
对此,《环球时报》就发表评论认为,对美剧限制,“更深层的原因在于保护国内依旧羸弱的影视工业,特别是面对美剧的竞争日益显出弱势的国产剧。”
他们的观点是否正确呢?今天,壹读君就来说说,保护国产影视能不能单纯依靠“限制美剧”?
【美剧迷是一小撮,《乡村爱情》才是主流】
2013年,大陆引进境外影视剧共132部,其中电影78部,电视剧54部、共1073集。而当年,中国电影故事片产量638部,电视剧产量多达1.5万集。数量上看,引进影视只是一小撮,美剧又是一小撮中的一撮,而已。
但从受欢迎程度上看,高产的国产影视却未必争得过一小撮进口片。
从票房来看,2013年国产片票房为127.67亿元,占比58.65%;只相当于国产电影1/9数量的进口片,却分走了超过4成票房。为了保护国产片,中国此前已经出台过许多扶持国产电影业发展的规定,比如每年度引进片的数量限额、由院线排片控制而形成“国产电影保护月”、对于中外合资影视制作公司持股与合作的限制、以及以税收方式从电视广告纯收入中提取3%建立“电影精品专项资金”作为扶持补贴。
而在电视剧方面,美剧的表现就相当凑合了。近几年来,央视雄心勃勃地引进了几部在美国创下收视率奇迹的电视剧,却不料都砸在手里。2003年美国顶尖级剧目《兄弟连》来到中国,反响平平,而赢得65个奖项的情景喜剧《人人都爱雷蒙德》在央视八套播放,也因收视低迷中途“夭折”,2005年央视八套播出的《疯狂的主妇》、北京电视台引进的曾在美国创造惊人收视率的美国热门电视剧《24》,结果观众反映都非常平淡。
从搜狐视频的点击率排行来看,美剧收视最好的《尼基塔》第一季,收视是2.76亿,在全部电视剧中排第35位,而前34位几乎全部是国产电视剧,比如《我是特种兵》、《步步惊心》、《还珠格格》和《乡村爱情》,被网友吐槽得一塌糊涂、雷点贯穿始终的烂片《特种兵之火凤凰》居然排在收视第二,高达11.38亿。
据搜狐的消息,一线城市观看美剧的比例大概是其他人群的2-3倍,“喜欢看美剧的人群是相对消费能力更强的,像办公室白领、中高层,以及校园人群。”但赤裸裸的数据展示出,现在网上闹得欢的美剧迷,虽然大多数在一二线城市,教育程度较高,城市白领较多,消费能力较强,但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他们只是盲目崇拜美帝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的一小撮。业内人士都承认,美剧流量一般不会超过全站的10%。
除了质量之外,国产剧对美剧都有碾压优势,壹读君在感到深深自豪的同时,看不出国产剧有什么需要保护的。
【限制外国影视是跟国际接轨】
不过话说回来,在这个全球化时代,保护本土影视,对外来影视进行限制,其实是各国的通行做法,甚至是外国的先进经验。
比如法国,他们规定一个季度中有5周必须上映法国本土长篇电影,并提取电影票房收入11%、TV进口收入的5.5%、录像带出租收入的2.5%,并从录像带/VCD/DVD产业中征收20%的税,用以支持本国电影业的发展。
日本虽没有电影配额制度,但建立了专门放映日本电影的院线,占总院线的23.6%。
加拿大《广播法案》明确要求,加拿大广播系统中每个组成部分都应该贡献于“使加拿大内容提供给加拿大人”。 在商品贸易上,加拿大跟美国之间没有墙,但在文化事业上,人民群众必须紧密团结在加拿大政府周围,电视台至少78%的股份由加方掌握,外国人不得收购加拿大的电影发行公司。各类电台和电视台节目中,至少60%是”加拿大内容”。
至于我们的近邻韩国,大家都知道,韩国影视剧这些年发展势头强劲,但是再往前30年,谁知道韩国电影和韩剧啊?为了保护韩国影视业,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韩国政府就制订了电影配额制,规定电影院在一年内上映本国电影必须满146天,或者说韩国电影必须占电影院上映影片的40%以上。
这一银幕配额制度也被认为是韩国影视业崛起的重要原因。
【“韩国经验”不仅仅是“限制”】
韩国经验为中国影视崛起提供了榜样。但是,如果把韩国影视的成功崛起归功于限制外国影视,就大错特错了。
事实上,通过限制外来影视产品保护本土影视业只能取得有限的效应。
韩国民众中,一直存在另一种声音,认为过度的保护措施将让韩国电影人“不思进取”。而韩国电影在实行配额制的前20年里,也并没有太大的起色,直到1999年,韩国电影《生死谍变》获得巨大成功,在本国票房甚至超过了《泰坦尼克号》。
很多人将成功的原因归因于保护政策,但导演姜帝奎却始终头脑清醒。他认为是取代电影审查制的分级制度首先保证了创作的自由,由此才使银幕配额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要知道,韩国本来一直都是实行电影审查制度,从1984年开始,韩国政府才废除事前审查制度,减少对影视创作的限制,开放禁区。1996年,韩国开始实行电影分级制度。
在《生死谍变》之前,没有人敢把韩朝关系拿来拍电影,更没有人敢在电影里表现韩国特工跟朝鲜特工谈恋爱。而姜帝奎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成了韩国影视腾飞的起点。
所以,认为限制外国影视,就能保护本国产品的想法,恐怕有失片面。只学习韩国限制进口影视,大概是很难保护到国产影视的。反正壹读君一点都不乐观。至于央视版的《生活大爆炸》,反正前车之鉴都在那里,且行且珍惜吧。
❷ 国外的文学、影视、音乐作品在我国是否享有版权保护
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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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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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剽窃他人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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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着作权以及与着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着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着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着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第(1)至第(11)项行为,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12)项至第(19)项行为,侵权人除了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着作权许可使用或转让等合同中,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版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 有独占权。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作品,应当事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但是着作权法也规定了若干情形,在法律规定的使用方式下,该种使用无需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或者无需向其支付报酬。版权的期限,简单来说,对个人而言,是死后五十年,署名权等精神权利期限无限制;对单位和法人而言,是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
外国人或者外国在中国国内首次出版的,受我国法律保护,其他的根据国际条约确定,多数重要国家已经和中国一起参加了共同的国际条约,在这些缔约国境内产生的作品同样受到我国着作权法的保护。根据学理,版权具有地域性,也就是说,各国承诺保护作品的知识产权,但是如何保护,作者有哪些权利,保护期限多长,由各个国家自己决定,在中国发生的作品使用行为显然就需要按照中国的着作权法来判定,在美国发生的着作权使用行为就需要按照美国的版权法来判定。
版权,又称着作权[1],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着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着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受中国法律保护。
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1、着作权是依法而产生的。
2、又叫版权。分为着作人格权与着作财产权。其中着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着作损害着作人名誉的权利。
3、有以下几条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着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着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资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着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算抄袭
❸ 为什么国内要保护本土电影
我国对电影产业的保护,除了其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之外,还因为其特有的文化和社会属性。电影产业属于文化产业的范畴,对电影的消费涉及到对其所传递的精神符号和价值观的消费。近现代以来,通过文化宣传是我国巩固意识形态的重要手段之一,这也是我国较为严苛的审查制度和文化保护政策产生的原因。虽然国家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这在经济政策上需要采用更为市场化的政策以刺激市场活力,鼓励内容创新,然而我国对文化产品所内含的文化属性的非常重视,这意味着对文化产业(包括电影产业)的保护在短时间之内都不会改变。
❹ 美国是如何保护本国电影的
美国MPAA分级制度
MPAA的全称为“The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即“美国电影协会”,总部设在加利福利(Encino,California )。这个组织成立于1922年,最初是作为电影工业的一个交易组织而出现的。如今它涉足的领域不仅有在影院上映的电影,还有电视家庭摄影(home video)以及未来有可能会出现的其他传送系统领域。
MPAA制定的影视作品的分级制度如下:
G级(GENERAL AUDIENCES All ages admitted):大众级,所有年龄均可观看,该级别的电影内容可以被父母接受,影片没有裸体、性爱场面,吸毒和暴力场面非常少。对话也是日常生活中可以经常接触到的;
PG级(PARENTAL GUIDANCE SUGGESTED Some material may not be suitable for children):普通辅导级,一些内容可能不适合儿童观看,有些镜头可能产生不适感,建议在父母的陪伴下观看——该级别的电影基本没有性爱、吸毒和裸体场面,即使有时间也很短,此外,恐怖和暴力场面不会超出适度的范围;
PG-13级(PARENTS STRONGLY CAUTIONED Some material may be inappropriate for children under 13):特别辅导级,不适于13岁以下儿童,13岁以下儿童尤其要有父母陪同观看,一些内容对儿童很不适宜——该级别的电影没有粗野的持续暴力镜头,一般没有裸体镜头,有时会有吸毒镜头和脏话;
R级(RESTRICTED Under 17 requires accompanying parent or alt guardian) :限制级,17岁以下必须由父母或者监护陪伴才能观看——该级别的影片包含成人内容,里面有较多的性爱、暴力、吸毒等场面和脏话;
NC-17级(NO ONE 17 AND UNDER ADMITTED):17岁或者以下不可观看:该级别的影片被定为成人影片,未成年人坚决被禁止观看。影片中有清楚的性爱场面,大量的吸毒或暴力镜头以及脏话等。
❺ 国外着作权保护期限
着作权的保护期如下: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自首次发表,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5、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6、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分。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7、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8、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
【法律依据】
《着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着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❻ 欧美国家有为保护国内电影而推迟了海外电影档期的情况吗
欧美国家是按院线发行影片。不是通行的统一规定。无所谓推迟不推迟。
很简单这个现象还真是只有中国有,因为只有中国有进口片配额统一由国企发行和禁止外资进入国内发行和影院建设这类保护主义规定。这一现象的原因和国内的政治制度极端领导人霸道和影视利益集团过于强大有关。
因此,片方高度重视影片的排映,往往把排映作为提升票房的重要手段。我国电影档期发展现状经过20多年发展,目前我国电影档期排映已形成以暑期档(约100天,每年的6月初——8月底)、贺岁档(近100天,12月初——翌年2月中下旬、国庆档(7天)、春节档(7天,包含在贺岁档中)这四大档期为主,以情人节、清明节、五一节以及近几年兴起的光棍节等小档期为辅的格局。
❼ 国产电影 政策保护
任何国家的电影都有政策保护。
❽ 世界各主要国家的着作权保护期限是多少
世界各主要国家的着作权保护期限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25年或作品首次发表之后25年,中国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
《世界版权公约》是1947年由联合国教育、世界版权公约科学及文化组织主持准备,1952年在日内瓦缔结,1955年生效。1971年在巴黎修订过一次。中国于1992年7月30日递交了加入《世界版权公约》的官方文件,同年10月30日对中国生效。
该条约提出对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给予充分有效的保护,各缔约国自行决定保护范围;对作品的保护期限定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25年或作品首次发表之后25年;要求在出版的作品上有一定版权标记。该公约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管理,成员国不必缴纳会费。但是,该公约未明示保护作者的身份权,不具有追溯力,且不允许缔约国对某些条款予以保留。
着作权保护期限是指着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着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着作权法保护;着作权期限届满,着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着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
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着作权法不再保护。
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着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着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❾ 电影配额制度是什么
配额制度 (QUOTA),最常见的一种电影保护政策,规定进口影片与本国影片要成一定比例。
电影审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为规范和改进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管理制度,提高电影质量,繁荣电影创作,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电影业健康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对影片的内容和技术进行审查。
(9)国外对本国电影的保护扩展阅读:
电影表现手段:
电影是一种以现代科技成果为工具与材料,运用创造视觉形象和镜头组接的表现手段,在银幕的空间和时间里,塑造运动的、音画结合的、逼真的具体形象,以反映社会生活的现代艺术。
电影能准确地“还原”现实世界,“展现”虚拟世界,给人以逼真感,亲近感,宛如身临其境。电影的这种特性,可以满足人们更广阔、更真实地感受生活的愿望。
电影的帧速率一般是24帧每秒,随着技术的提升,即将出现48帧甚至60帧每秒的电影。
❿ 美国电影,特别是好来坞“大片”,可以说是世界电影产业的风向标。许多国家对美国电影在本国电影市场上占
你们说美国电影没有国产电影的细腻和感人肺腑,完全是错误的。要知道 广电局 每年只从国外引进20部电影,为的也是市场,所以引进的是大片,让你们觉得没有内涵,其实美国的电影有深度的还是很多很多,只不过都给广电局截了,为了什么保护国产电影,这种做法不对。
如果你看过类似于《阿甘正传》《肖申克的救赎》《七宗罪》《搏击俱乐部》《美国往事》等等一系列的电影,你会觉得国产的都是垃圾,这里不是有意诋毁。这就是差距,而中国还阻止外国电影,那么我们怎样借鉴外国的电影? 中国就是为了电影票房,文艺片的话,吸引不来票房,因为国人的欣赏水平有限,有几个能看懂《老无所依》这种奥斯卡电影??话说现在的大片《创世纪》也没几个看懂,更别说《盗梦空间》和《记忆碎片》了。试问,国内有几个像威尔史密斯、布拉德皮特、尼古拉斯凯奇的演员??试问国内有几本像《神父》那样好的剧本??试问国内有没有可以与《2012》媲美的技术?? 有几个导演可以拍摄《泰坦尼克》《阿凡达》???
有时候,觉得现在广电局就是类似于清朝的闭关锁国,怎样博世界所长??
据说,奥斯卡电影,就是《阿甘正传》《肖申克的救赎》《指环王》等引进。就是因为要保护国产??如果你国产电影那么厉害,还有保护??电影这种东西是看观众的,让观众选《2012》还是《唐山大地震》,一般都选前者。因为国产电影本来就是实力不足,特别又搞那么多的偶像派,要知道电影能打动人,是因为他的故事和演员的演技,光看偶像有什么用,还不如买一堆海报回来。
如果国产电影有实力,不用保护都可以打败美国电影,但是,偏偏缺的就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