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影百科 » 电影行业哪些环节需要申请行政许可
扩展阅读
小师姐大电影 2023-08-31 22:05:11
十大禁播韩国电影 2023-08-31 22:05:02
一个外国电影木瓜 2023-08-31 22:04:55

电影行业哪些环节需要申请行政许可

发布时间: 2022-09-27 07:03:26

A. 影视拍摄许可证办理

法律分析:电影摄制许可证办理时的办理流程:

1、须是地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

2、向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事业管理局报送下列材料:

(1)、拍摄影片的申请;

(2)、不少于一千字的故事梗概一份,四号字体。另须注意:

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重要涉外、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等方面内容的,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或:

a、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或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剧本审读意见;

b、提交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部门对其所属的电影制片单位申请立项所报剧本的审读意见。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公司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6)、编剧允许公司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3、期限:

在决定受理后20个工作内作出是否同意立项的决定。但电影剧本需另请专家或送有关部门评审时,立项时间延长。

法律依据:《电影管理条例》

第三条 从事电影片的制片、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第四条 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电影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电影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影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

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B. 如何办理拍电影及电视剧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格办理手续

一: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

1、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4、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a、申请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书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书和归档应及时、准确、材料完整。

b、告知应及时、准确、全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四:电视剧许可证办理

电视剧由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制作,但须事先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

1、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两种,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仅限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不超过180日。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限为两年,有效期届满前,对持证机构制作的所有电视剧均有效。

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发。其中,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其它机构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3、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机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登记表》;

(三)广电总局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编剧授权书;

(五)申请机构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和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等签定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其中,如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还需提供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视台、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

(七)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

4、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在核发《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后的一周内将核发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

5、 电视剧制作机构在连续两年内制作完成六部以上单本剧或三部以上连续剧(3集以上/部)的,可按程序向广电总局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资格。

6、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机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表;

(三)最近两年申领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复印件);

(四)最近两年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制作完成的电视剧目录及相应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7、《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届满后,持证机构申请延期的,如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且无违规纪录的,准予延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延期。

8、 境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按有关规定向广电总局申报。

(2)电影行业哪些环节需要申请行政许可扩展阅读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坚持广播电视节目正确导向,促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繁荣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专门从事广播电视广告节目制作的机构,其设立及经营活动根据《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的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管理、指导、监督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国家鼓励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第二章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许可

第六条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第八条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机关应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应为申请机构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对不批准的,应向申请机构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在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之日起的1周内,将审批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2年。

第九条经批准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业务增项手续。

第十条已经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需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的,须按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向原审批机关备案;

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无须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依法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无需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第四章管理

第二十一条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应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的制作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广播电视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节目只能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其他已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禁止制作经营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三条制作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视剧、理论文献电视专题片等广播电视节目,须按照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发行、播放电视剧、动画片等广播电视节目,应取得相应的发行许可。

第二十五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制作的和未取得发行许可的电视剧、动画片。

第二十六条禁止以任何方式涂改、租借、转让、出售和伪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章程、《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剧名、集数等发生变更,持证机构应报原发证机关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在1周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核发情况由广电总局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广播电影电视部《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6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管理规定》(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7号)和广电总局《关于实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广发办字〔2001〕1476号)同时废止。

C. 拍一部电影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1、自审

首先要确定电影剧本没有违反审查条例如:危害国家统一、泄露国家机密、迷信、淫秽、赌博、暴力等等。

2、报备

确定剧本没问题后,要到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会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开始拍摄电影。

3、审查

电影拍摄完成后,要把影片交由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上映。

(3)电影行业哪些环节需要申请行政许可扩展阅读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具体审查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电影技术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负责电影剧本投拍和电影片出厂前的审查。

电影制片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对其准备投拍的电影剧本审查后,应当报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可以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发现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影制片单位不得投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临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

电影审查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电影制片单位或者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印制在该电影片拷贝第一本片头处。 审查不合格,经修改报送重审的,审查期限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计算。

第二十九条

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复审机构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D.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办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办理申请事项所需的材料;2、办理人员初步审查材料是否合法、齐全;3、审核、现场勘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查;4、业务科室审核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和所有材料呈局主管领导;5、局主管领导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材料退回。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是依法由县及以上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内资)或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合资)核发,以证明该单位具有电影放映资格的证书。是设立电影放映机构的前置许可,电影放映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电影放映许可证的核发程序由各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一般包括:许可事项,电影放映许可证核发;许可对象,拟设立电影放映经营单位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许可条件,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影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三十八条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或者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批的电影行政部门备案。
放映许可证过期处理办法是什么?
放映许可证是有期限限制的,在放映许可证到期后半年内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变更营业期限的申请。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表格,提交后15个工作日后去领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也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期限即可,变更完毕后税务登记证也需要作备案登记。审核、现场勘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查。审核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相关资料,将有关资料归档审核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业务科室审核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和所有材料呈局主管领导局主管领导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材料退回业务科室。审批同意的,制作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加盖公章,并整理资料归档发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E.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部门审批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办理申请事项所需的材料。
2、办理人员初步审查材料是否合法、齐全。
①如果材料不齐全,将所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②材料合法、齐全,接受申请。
3、审核、现场勘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查。
①审核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相关资料,将有关资料归档;
②审核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4、业务科室审核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和所有材料呈局主管领导。
5、局主管领导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材料退回业务科室。
6、审批同意的,制作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加盖公章,并整理资料归档。
7、发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

第三十七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F. 电影拍摄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电影拍摄许可证,需要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申请,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的申请书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摄制电影许可证》,申请人持《摄制电影许可证》到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第十条 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的申请书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摄制电影许可证》,申请人持《摄制电影许可证》到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G. 开一家电影院需要什么证件,到哪些部门办手续大概需要多少钱可以办好

开电影院主要需要的证件是工商营业执照、《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银行基本户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以下内容有具体提到这些证件在哪里办理以及办理的步骤:
一、工商注册
1、办理公司名称(选择公司注册名称)
2、办理中的注意事项:
(1)名称的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如遇重名须更换名称;
(2)若股东为两方以上,股东之一为法人,该法定代表人不能再以自然人的身份成为另一股东。
3、办理注册所需资料:

(1)文化局所需的资料(筹建电影院的申请报告,场地平面图,场地租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环保意见书)
(2)消防局需要的资料(场地平面图,线路图,吊顶图,安全指示图)
(3)卫生监督所所需资料(场地平面图,员工体检,身份证复印件,场地租用合同复印件)
(4)工商所需资料(场地平面图,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场地租用合同复印件及原件,消防意见书复印件)
二、申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向当地影院主管部门申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影院主管部门递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法人资格证明;
3、建筑单位提供证明;
4、土地使用证明;
5、公安消防证明;
6、人员机构制度;
7、音响灯光检测证明。
通过当地影院主管部门的逐步审核通过后,申请方可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三、办理工商执照
带上办好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影院公司临时执照到工商局,办理正式工商营业执照。
四、申请影院编码
1、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2、提交影院加盟院线的信息;
3、填写申请影院编码的注册材料。
通过省级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的逐步审核通过,影院方可获得影院编码。影院取得编码后,在影院试营业前,将影院编码安装到售票系统中,方可使用。同时影院在试营业期间的票房数据须传到委员会。
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此证到区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副本复印件4份;
2、验资报告正本1份;
3、介绍信;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章程1份。
六、办理《银行基本户许可证》
由财务指定人员办理,办理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5、带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支票预留印签名章。
七、办理《统计登记证》
办理统计登记证及财政登记证,到当地财政局办理登记挂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5、公司章程;
6、财务制度;
7、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八、申请发票和购买发票
1、申请发票
申请发票的数量,首次购买发票,税务局只售一本或三本,因此要向国税局 增加发票的数量。所需资料:
(1)写申请书,可根据情况来写销售额及发票数量;
(2)《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3)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2、购买发票
根据影院的需要,到税务局购买发票。

九、办理水吧《卫生许可证》
1、办理水吧《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
(1)从业人员健康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当地区级卫生防疫站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公章;
(4)绘制水吧营业区域平面图,加盖 公章。
2、办理增项时所需材料
(1)到区工商局企业登记科领取“增项、变更表格”;
(2)营业执照内容填写该表格,增项内容为“食品饮料”,加盖公章,此表随同营业执照证、副本原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送到企业登记科;
(3)五个工作日领取增项后的营业执照。
3、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
(1)卫生防疫站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检测后7个工作日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H. 电影院涉及的证件办理

文化部门审批是少不了的

I.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J.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办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办理申请事项所需的材料;
2、办理人员初步审查材料是否合法、齐全;
3、审核、现场勘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查;
4、业务科室审核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和所有材料呈局主管领导;
5、局主管领导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材料退回。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是依法由县及以上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内资)或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合资)核发,以证明该单位具有电影放映资格的证书。是设立电影放映机构的前置许可,电影放映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电影放映许可证的核发程序由各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一般包括:许可事项,电影放映许可证核发;许可对象,拟设立电影放映经营单位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许可条件,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影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三十八条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或者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批的电影行政部门备案。
放映许可证过期处理办法是什么?
放映许可证是有期限限制的,在放映许可证到期后半年内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变更营业期限的申请。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表格,提交后15个工作日后去领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也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期限即可,变更完毕后税务登记证也需要作备案登记。审核、现场勘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查。审核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相关资料,将有关资料归档审核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业务科室审核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和所有材料呈局主管领导局主管领导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材料退回业务科室。审批同意的,制作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加盖公章,并整理资料归档发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