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件回顧:是否為真凶成謎,出獄後改名換姓! 你怎麼看
1974年,香港一家雪糕公司的中國籍男子歐陽炳強被警方以謀殺罪拘捕。法院判定歐陽炳強終身監禁,而後於2002年獲得假釋被釋放。這是香港首宗純粹以科學鑒定,沒有人證而定罪的謀殺案件。
犯罪嫌疑人歐陽炳強從頭到尾都在強調:「我沒殺人,我是冤枉的」。究竟歐陽炳強做了什麼而被警方拘捕,他又為何不承認自己有罪,他是否是真凶?請跟隨小編走進香港跑馬地紙盒藏屍案,一起探尋案件背後的真相。
寫在最後
時隔多年,記者們最關心的還是歐陽炳強是否是真凶。出獄後的他表示,案子已經畫上了句號,不想要再次提及。而警務人員也都已經退休,歐陽炳強被認為是是一個高智商罪犯。
也有許多香港人員認為,歐陽炳強是無辜的。他一生的青春年華都在監獄中度過了,這樣的懲罰也夠了。
2. 紙盒藏屍之公審的幕後花絮
1974年發生在香港跑馬地的紙盒藏屍案,法庭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僅憑「科學鑒證」便將疑犯歐陽炳強定罪,而歐陽炳強則咬定沒有殺人,作案的動機和過程始終成謎,此案曾轟動一時,成為香港十大奇案之一。因為案情撲朔迷離,頗有演繹空間,所以曾多次被改編成電影、電視劇。
這部《紙盒藏屍之公審》並不只是敘述案情。其中穿插諸多細節:
第一,電影一開場便是色狼做案的畫面,似乎預示兇手另有其人;
第二,任達華飾演的疑犯誤撞到女租客裸體換衣,並未有色狼的舉動;
第三,警員受貪功上司的指使以「老鼠」嚴刑逼供,並隱匿重要證人口供;
第四,證人口供一一被推翻,並有人做假證;
第五,證明疑犯不在現場的重要證人在法庭門口離奇被殺。
以上幾點看出,編導是將主題直指僅憑「科學鑒證」入罪的不公正,質疑疑犯是否有罪。而結尾一個英國以「科學鑒證」判定並不準確的案例,徹底將紙盒藏屍案描寫成一樁冤案,給案件及影片增加了不少神秘色彩,撲朔迷離。
《紙盒藏屍之公審》被定為一部三級片,不過片中並不過於暴力,露點也僅只有1、2處而已,想必是因題材的原因吧......
3. 這些兇殘的電影都是確有其事
從 [人山人海] 到 [追凶者也]
轟動一時的 吊水岩殺人事件
被兩度搬上銀幕
輕易牽連出了電影里
的 現實況味
與此同時
蒙塵多年
終在近日告破的
白銀連環殺人案
在公安部金盾影視的推進下
正式由陸川接手
電影版指日可待
事實上
改編離奇殺人事件的電影創作
也遠未結束
▼
從上世紀至今
很多現實中的殺人事件
都曾被改編成電影
或殘忍、或離奇
所表現出的
有人性扭曲
也有生活無奈
影片:[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1991)
導演:楊德昌
主演:張震/楊靜怡/張國柱/王啟贊/林鴻銘
案發時間:1961年6月15日晚上10時10分
案發地點:台北市牯嶺街七巷底
本案的兇手為「碧玉幫」組織資歷最淺成員茅武,死者為其女友劉敏。茅武交代,原本與劉敏是戀人關系,不料在十幾天前,她卻與「海盜幫」成員馬積伸來往。
勸說無果後,茅武失去了理智,對劉敏痛下殺手。
▲[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海報
1991年,楊德昌重提此案,加以改編,用近四個小時的電影時間講述了一眾少年之間的恩怨情仇。
▲影片影射了那個灰色動盪的年代裡,人與歷史的隱秘關聯
影片:[羔羊醫生](1992)
導演:李修賢/鄧衍成
主演:李修賢/任達華/鄭則仕/紀家發
案發時間:1982年2月11日凌晨4時許
案發地點:香港沙田城門河
兇手林過雲是一名夜班計程車司機,先後殺害了四名夜歸女性,並將屍體帶回家強奸,最後肢解做成標本,甚至放入冰櫃中長期保存。
因為林過雲犯案時多為下雨的晚上,所以被稱作「雨夜屠夫」。
▲[羔羊醫生]海報
香港實行電影分級制後,出現了一系列犯罪血腥、場面暴力的影片,[羔羊醫生]就是在此情境下誕生的。
本片亦是李修賢「罪案三級」的開篇之作,利用倒敘手法,不僅再現了雨夜屠夫的作案過程,也嘗試深入罪犯內心,一窺其童年的悲慘時光
影片:[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1993)
導演:邱禮濤
主演:黃秋生/李華月/李修賢/成奎安
案發時間:1985年8月8日中午12時
案發地點:澳門路環黑沙阿婆秧灘
1986年4月,警方收到一家名為八仙飯店的老闆來信,稱其哥哥突然失蹤,產業被一位叫黃志恆的男子佔有。經調查,警方確認了黃志恆的殺人行為,根據他的交代,多數死者都是他在八仙飯店所殺。
直到1986年12月4日黃志恆在獄中割脈自殺,警方也未找到死者的全屍(只有部分殘肢被發現),因此有一種說法是兇手將屍體做成了肉包。
▲[人肉叉燒包]海報
案發7年後,邱禮濤拍出了[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有關「肉包」的猜測直接在片中得到了呈現——兇手將飯店老闆一家八口殺害並碎屍,做成叉燒包出售。
邱禮濤對原案中的殘忍細節毫不避諱,影片因此有了大量血腥的恐怖情節
影片:[溶屍奇案](1993)
導演:查傳誼
主演:吳鎮宇/黃秋生/葉童
案發時間:1985年5月
案發地點:香港沙田某村落
發生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的「空姐溶屍案」由一段三角戀引發。案發前,兇手黃大衛同時與兩名女子交往,一日,兩女子在黃大衛住處爭吵。
後來黃大衛從中調和,但言辭間有明顯的偏袒。十分多鍾後,黃大衛與其中一名女子聯手,將28歲的空姐黃紫君殺害,再用腐蝕性液體將屍體溶掉。
由於當時本案的行凶手法十分奇特,所以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
▲[溶屍奇案]
如此事件,熱衷於改編離奇案的香港電影人自然不會錯過
[溶屍奇案]有兩個版本,第一個版本與原事件出入不大,第二個版本則在敘事結構上動了些手腳,除基本案件以外的講述以外,也對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關系做了剖析。
影片:[烹夫](1993)
導演:林義雄
主演:林立三/戴夢夢/翁虹/邱月清/李月仙
案發時間:1988年2月23日下午3時
案發地點:康怡花園D座
上世紀八十年代末的一個下午,28歲的傅姓女子正要出門,見母親正在擦地,且鼻孔間有血跡,同時她還意識到了父親的失蹤。經女子再三詢問,母親承認了殺夫之罪。
一個月後,女子叔父向警方報案,正式曝光了香港第一宗找不到屍體的肢解案。
原案件中,母親夥同弟弟及兩名外僱人員對丈夫痛下殺手,手段極其殘忍,當中駭人聽聞的情節為本案增添了傳奇性。
電影[烹夫]里,導演林義雄講述的重點在於兇手肢解屍體,以及「烹屍」的血腥場面,因為原案中疑點重重,是否還有另外的真相,不得而知。
▲[烹夫]
影片中,林義雄著重挖掘了女主角失常的精神,也為本案蒙上了一層新的迷霧
影片:[人頭豆腐湯](2001)
導演:楊志堅
主演:王敏德/湯盈盈/吳岱融/陳昭昭/張詠研
案發時間:1999年4月中
案發地點:香港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1號三樓住房
上世紀末的「HelloKitty藏屍案」轟動一時。23歲的少女樊敏儀因欠兇手陳文樂債款未還,被其與兩位好友(梁勝祖、梁偉倫)帶至住處,虐待致死。
為毀屍滅跡,三人將屍體截肢,將頭顱藏入印有Hellokitty圖案的抱枕中。2000年12月6日,三名被告人被判處終身監禁。
該案件被當地人選為歷來最轟動案件中的第四位(前三位分別是,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1992年的屯門色魔案)。
▲[人頭豆腐湯]被很多影迷奉為當年「最恐怖的電影」
這起駭人聽聞的慘案,因內容過於暴力、露骨,影片甚至被定位為三級片,電影尚且如此,可想而知,原案何其悲慘。
通過早年間的類似影片,觀眾可看到當時的社會亂象,也不由會想到亂象背後的種種因素
影片:[天水圍的夜與霧](2009)
導演:許鞍華
主演:任達華/張靜初/羅慧娟/覃恩美
案發時間:2004年4月11日晚7時
案發地點:香港天水圍
2004年2月9日,住在天水圍的金淑英曾以「丈夫非禮女兒並在家中藏刀」為由向社署求助,但在此後的兩個月中,她對此事反復改口,因此社署及警察局以為只是簡單的家暴事件。
直到4月11日晚7時左右,警方接到報案,金淑英與兩個女兒已經身中多刀而亡,其丈夫也已自殺。
▲[天水圍的夜與霧]海報
五年後,許鞍華對此樁慘案做出了新的改編與解讀,一方面案件中的女死者已經成為一名過埠新娘,另一方面,丈夫謀殺妻子的緣由是心生妒忌。
該片融入了許鞍華對過埠新娘、香港地區人口老齡化等現實問題的思考
影片:[人山人海](2012)
導演:蔡尚君
主演:陳建斌/陶虹/吳秀波
案發時間:2007年8月8日
案發地點:水城縣陡箐鄉陡箐村吊水岩
2007年,兇手陸鳳仁在案發地點殺死了該鄉石頭寨村人代天雲,隨後潛逃。
為追捕真凶,代天雲的五個同父異母的兄弟跋涉萬里,先後路過河南、四川、雲南、廣西等地,終在廣西柳州將兇手擒獲。
▲[人山人海]海報
與[追凶者也]相同,[人山人海]也改編自上述案件。區別在於,前者是在「追凶」的藍本上另起灶爐,重講新故事,而後者則完全遵循了案件的過程因果,注重「真人真事」的呈現。
蔡尚君以寫實的手探索了現實社會中,人文關懷的尺度與分量,引發觀眾對人性的深思
影片:[一步之遙](2014)
導演:姜文
主演:姜文/葛優/周韻
案發時間:1920年6月
案發地點:上海一處郊外麥田
北洋時期,「花國大選」如火如荼。當年舞女選美,青樓名妓王蓮英作為獲勝者之一,一時風頭無兩。但誰也沒想到,選舉後不久,王蓮英就被殺害。
經調查,警方確認兇手就是賭徒閆瑞生。據其交代,自己因為賭博而債台高築,無奈之下,起了謀財害命之念。
某日,他約王蓮英外出兜風,後將其殺害,搶走財物,並拋屍野外。這就是著名的「閆瑞生案」。
▲[一步之遙]海報
[一步之遙]在對原案改編的基礎上,也有許多姜文的想像。如馬走日帶完顏英兜風片段,天馬行空的夢幻場景反倒讓此案褪去了一些殘忍的部分。
整部影片里,姜文用獨特的手法與風格,賦予了「閆瑞生案」一定的夢幻感和現實意義,令不少觀眾透過案件,看到了隱秘又大膽的諷刺。
▲對馬走日而言,歡聲笑語過後,周圍潛藏的危機便撲面而來
影片:[踏血尋梅](2015)
導演:翁子光
主演:郭富城/春夏/白只/金燕玲
案發時間:2008年4月27日
案發地點:香港深水埗石硤尾街39號仁發大廈2C套房
隨改嫁母親來到香港的16歲女孩王嘉梅失蹤後,警方查到她被一位叫丁啟泰的男子所殺。
丁啟泰與王嘉梅在網上認識,兩人約在深水埗的一家酒店見面,發生關系的過程中,丁啟泰趁機將王嘉梅殺害,並進行碎屍,將一部分屍骨扔在馬桶里沖走,另一部分丟在了九龍碼頭。
▲[踏雪尋梅]海報
雖然[踏血尋梅]以此案為藍本,但翁子光並未刻意重現案件,而是利用豐富多樣的電影手法,重新審視了一番事件里影射出的人性以及邊緣化群體等社會問題。
▲郭富城在片中飾演警探,一步步揭開了慘案的真相
來自看電影全媒體平台
4. 香港跑馬地紙盒藏屍案件回顧:是否為真凶成謎,出獄後改名換姓,後來怎樣
後來該犯人在出獄後娶妻生子,並且開始經商生活,日子過得較為舒適,生活的和普通人沒有太大區別。
5. 香港跑馬地藏屍案,兇手惡貫滿盈,後來怎樣
香港跑馬地藏屍案,兇手惡貫滿盈,後來被判處死刑,但是兩年後又改成了終身監禁,28年過後,可以假釋出獄。
6. 紙盒藏屍之公審的故事背景
紙盒藏屍案
紙盒藏屍案是發生於1974年12月10日香港的一宗罪案。一名當時16歲少女卞玉英乘搭電車到達跑馬地後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電話,之後被殺害。翌日,有人在街上發現卞玉英的裸屍被藏於電視機包裝紙盒內。
1975年,警方拘捕案發時在雪糕公司工作的中國籍男子歐陽炳強,並控告他謀殺。歐陽炳強被判罪名成立並被處以死刑。
這是香港首宗沒有人證,純粹以科學鑒證定罪的謀殺案,嫌犯歐陽炳強從頭到尾都強調「我沒殺人,我是冤枉的」。歐陽炳強的妻子張金鳳多次為丈夫尋找御用大律師貝納祺及大律師湯家驊上訴,希望獲得脫罪的機會,官司打到了倫敦樞密院,但最後仍不成功。此案至今仍有不少疑點,例如:紙盒上的指印不是歐陽炳強留下的;案發地點找不到死者卞玉英的指紋;警方也一直找不到卞玉英的隨身物品。警方在死者卞玉英身上發現的269條纖維,只有其中7條與歐陽炳強衣服的纖維吻合。1977年2月9日歐陽炳強被特赦,改為終身監禁。其後於1981年,張金鳳宣布與歐陽炳強離婚,據傳已攜女改嫁。
2002年,歐陽炳犟獲得假釋。
7. 香港未解兇殺案件相關解析
小時候經常會看香港的警匪片電影,感覺電影上面的人無所不能,什麼案子都能解開,實際上現實中仍然有很多未解的謎案。接下來就和我一起來了解一下關於香港未解兇殺案件,歡迎閱讀!
香港未解兇殺案件
12月17日清晨7時許: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胡永康發現門外行人路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卞玉英赤裸的屍體。死者卞玉英陳屍在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內。
這個電視機的紙箱成了破案的關鍵。
經偵訊,在九龍柯士甸道某電器公司內,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這牌子在72年4月初在港面世。而藏屍的紙箱可能於73年至案發那天,在港島區售出。
經過化驗,證實該紙箱與代理商所售者相同.專案小組為了追查燒焊器的來源,在跑馬地地區內,查問了在電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 汽車 ,嘗試將紙箱放入車尾箱內。最後,終於找到了嫌犯歐陽炳強,法院最後判他有罪。
這個案件的看點在於,「紙盒藏屍案」是香港首宗紙盒藏屍案;其案情峰迴路轉轟動全港;亦是香港 歷史 上首宗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利用鑒證 科技 成功 入罪的案件。但是歐陽炳強真的是殺人兇手,至今尚有爭論。
據說當時警察為了破案還在半夜打電話去他家冒充死者亡靈,結果他居然一點反應也沒有。然後就是他到現在也不承認殺了人。當年在認罪書上簽字的時候他還說:「我雖然簽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歐陽炳強的家人在判決後也作多次上訴均被駁回。
02年9月11日,在監獄度過28年的案件主人公歐陽炳強假釋出獄,而強嫂和子女沒了蹤影。記者問歐陽柄強當年是否殺人,歐陽柄強說案子已經劃上句號,有生之年不願再提起……
歐陽炳強,香港知名釋囚。1974年,他曾殺害16歲女學生卞玉英,並把其屍體藏於紙盒內,成為了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其後經科學鑒證,證明了兇手是歐陽本人,並將其拘捕,被判終身監禁。但有部份於該個時候生活的香港人認為他是無辜。
值得一提,當年為歐陽炳強上訴的正是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湯家驊。
他於2002年9月11日獲得釋放,並改名換姓,重投新生活。
兇殺案件案發經過
74年12月16日下午五時半:卞玉英離家外出。
同日下午六時半:致電女同學陳彬彬,相約在跑馬地電車總站見面。但陳到達時,卻不見死者蹤跡。
12月17日清晨7時許: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胡永康發現門外行人路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赤裸的屍體。死者陳屍在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內。
死者是窒息致死
-最初估計卞是下午9時至12時死亡。後來發現她被勒斃後,將死亡時間提早至6時至12時,因為被勒死後,體溫會較高(人死後體溫每小時下降1.5度)。
-從細胞反應推斷,死者是死後才遭灼恥毛及割乳頭,死者恥毛不是被火燒,因有明顯的分界,顯然是被燙熱的物體灼過
-死者仍是處女
-據血細胞沉澱情況,證實死者是死後一至兩小時內被搬進箱內
-死者胃內有食物殘渣,死者於死前三小時曾進食(一般人進食後4小時,食物才會排出胃外)
兇殺案件調查經過
貝亞(兇殺組總督察,任職警界十年)74年12月尾接辦此案時,曾多次前往跑馬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工場一個小房,檢獲電線、燒焊器,成為破獲此案的重要線索。
經過化驗,證實該紙箱與代理商所售者相同.專案小組為了追查燒焊器的來源,在跑馬地地區內,查問了在電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車,嘗試將紙箱放入車尾箱內。
75年1月3日,警方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當時被告(歐陽炳強)顯得有點慌張,頸部 神經 不斷跳動。隨即又表現得很鎮定,沒有反對警方的搜查。警方傳召兩名機械技師及科學鑒證專家到場,在一個小房內搜獲紅色膠電線、一批紙箱、兩份報紙及一批衣物。
1月4日,警方往柴灣被告住所,將他帶返警署問話,數天後將他釋放。
1月22日,警隊再到上址檢走23件物件,大部份是被告的衣物。
警方查出12月16日下午6時至10時半,由被告當值,被告持有公司大閘門匙。
3月27日警方在被告寓所內拘捕被告,當時他正在洗澡。
警察總部內,被告對著卞相片表示不認識對方,未見過她來借電話,亦未見過安美內有該紙箱。案發當日,更未聞異聲。17日上午他如常返工,晚上返安美,不知發生謀殺案。晚上回家從妻子口中得知發生該案,其妻還笑說謀殺案是他做的。他說:「我做,便犀利了。」
被告表示喜歡看占士邦片、恐怖片及有關新奇武器的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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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香港跑馬地紙盒藏屍案真相 歐陽炳強其實是無辜的(2)
歐陽炳強表示,案件距今多年,他被定罪的事實無法改寫,只希望社會給予鼓勵、原諒及支持。歐陽炳強的處於在香港社會引起了不同的反響,當年經辦跑馬地紙盒藏屍案的警務人員大多都退休了,他們都表示質疑當局此舉,認為歐陽炳強是一個高智商型罪犯,仍具有一定危險性。
許多年輕的市民對此案全無印象,對如今年華老去的歐陽炳強表示同情,認為“他一生中最好的年華都在獄中渡過,這懲罰也夠了。”有意思的是,盡管香港已滄桑巨變,當年第一個發現“紙盒藏屍”的清潔女工“林嫂”卻仍在同一個地方做清潔工,當記者請她發表意見時,年過70的她卻擺手搖頭不想再提,說想起來都心驚!
雖然當年知曉或參與跑馬地藏屍案的人對這件事都持有不同的意見,但不得不說當年的案件依舊成為了一個謎,也許出來之後的歐陽炳強並沒有說什麼,但是這么多年,也已經將他的銳氣磨光了,還記得在法院剛判的時候,他依舊不承認,甚至在入獄的時候依舊表示雖然簽字,但人卻並不是他殺,也許正是因為當時唯一嫌疑人的身份,警方才做出這樣的抉擇。 上一頁 1 /3 下一頁
9. 香港十大奇案的紙盒藏屍案
12月17日清晨7時許: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胡永康發現門外行人路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卞玉英赤裸的屍體。死者卞玉英陳屍在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內。
這個電視機的紙箱成了破案的關鍵。
經偵訊,在九龍柯士甸道某電器公司內,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這牌子在72年4月初在港面世。而藏屍的紙箱可能於73年至案發那天,在港島區售出。
經過化驗,證實該紙箱與代理商所售者相同.專案小組為了追查燒焊器的來源,在跑馬地地區內,查問了在電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車,嘗試將紙箱放入車尾箱內。
最後,終於找到了嫌犯歐陽炳強,法院最後判他有罪
這個案件的看點在於,「紙盒藏屍案」是香港首宗紙盒藏屍案;其案情峰迴路轉轟動全港;亦是香港歷史上首宗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利用鑒證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但是歐陽炳強真的是殺人兇手,至今尚有爭論。
據說當時警察為了破案還在半夜打電話去他家冒充死者亡靈,結果他居然一點反應也沒有。然後就是他到現在也不承認殺了人。當年在認罪書上簽字的時候他還說:「我雖然簽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歐陽炳強的家人在判決後也作多次上訴均被駁回。
02年9月11日,在監獄度過28年的案件主人公歐陽炳強假釋出獄,而強嫂和子女沒了蹤影。記者問歐陽柄強當年是否殺人,歐陽柄強說案子已經劃上句號,有生之年不願再提起……
歐陽炳強,香港知名釋囚。1974年,他曾殺害16歲女學生卞玉英,並把其屍體藏於紙盒內,成為了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其後經科學鑒證,證明了兇手是歐陽本人,並將其拘捕,被判終身監禁。但有部份於該個時候生活的香港人認為他是無辜。
值得一提,當年為歐陽炳強上訴的正是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湯家驊。
他於2002年9月11日獲得釋放,並改名換姓,重投新生活。 74年12月16日下午五時半:卞玉英離家外出。
同日下午六時半:致電女同學陳彬彬,相約在跑馬地電車總站見面。但陳到達時,卻不見死者蹤跡。
12月17日清晨7時許: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胡永康發現門外行人路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赤裸的屍體。死者陳屍在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內。 貝亞(兇殺組總督察,任職警界十年)74年12月尾接辦此案時,曾多次前往跑馬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工場一個小房,檢獲電線、燒焊器,成為破獲此案的重要線索。
經過化驗,證實該紙箱與代理商所售者相同. 專案小組為了追查燒焊器的來源,在跑馬地地區內,查問了在電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車,嘗試將紙箱放入車尾箱內。
75年1月3日,警方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當時被告(歐陽炳強)顯得有點慌張,頸部神經不斷跳動。隨即又表現得很鎮定,沒有反對警方的搜查。警方傳召兩名機械技師及科學鑒證專家到場,在一個小房內搜獲紅色膠電線、一批紙箱、兩份報紙及一批衣物。
1月4日,警方往柴灣被告住所,將他帶返警署問話,數天後將他釋放。
1月22日,警隊再到上址檢走23件物件,大部份是被告的衣物。
警方查出12月16日下午6時至10時半,由被告當值,被告持有公司大閘門匙。
3月27日警方在被告寓所內拘捕被告,當時他正在洗澡。
警察總部內,被告對著卞相片表示不認識對方,未見過她來借電話,亦未見過安美內有該紙箱。案發當日,更未聞異聲。17日上午他如常返工,晚上返安美,不知發生謀殺案。晚上回家從妻子口中得知發生該案,其妻還笑說謀殺案是他做的。他說:「我做,便犀利了。「
被告表示喜歡看占士邦片、恐怖片及有關新奇武器的電影。 第一天
被告:白shirt衫結領呔,頭發整齊,神色鎮定,不時與庭上腹大便便的妻子對視。
檢察官:本案將依賴許多環境證據,假如證據綜合起來沒有疑問,就判罪名成立。
引述3個比喻:絲襪、光線、拼圖。
陪審團:5男2女
檢察官引導陪審團:此案依賴許多環境證據,若綜合證據後沒有合理懷疑,便可判被告有罪。任何案件都不能100%肯定。
本案控方證人共15名,呈堂證物多達200多件,大部份為男女毛冷外套衫褲、內衣褲,擺滿庭內3張12呎X 3呎的長台。
其中一個最特別的證物是一個特製的塑膠模特兒,捲曲放在一個裝電視機的紙盒內。
其他證物:燒焊器、士巴拿、電線、鐵鋸、帳卌;另外有二三十個白色小盒,裝著頭發、燒焦的恥毛、衣物纖維。這些證物亦被拍下彩色圖片呈堂,是科學鑒證中的環境證物,用作間接證明一個犯罪者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所觸犯的刑事罪。
驗屍報告發現:
- 死者被人用右臂箍頸勒斃
- 死亡時間:12月16日下午六時至凌晨
- 死者仍是處女
- 死者雙乳頭被割掉
- 死者恥毛被灼過(被燒焊器燒過)
科學鑒證部份:
- 死者屍體上有若乾衣物纖維,指甲上亦有,與被告家中的衣物纖維一樣
- 死者頭發上有電線膠,在安美內亦發現有此物證
- 工場內有女死者的纖維毛發 -死者手肘上有一張印有兩個中文字「未焊「的紙屑
第二天
示範搬屍:女警扮死屍蜷伏在紙箱內,貝亞示範搬屍的方法。其後,主審法官及陪審團到跑馬地現場,再實地示範,整個過程約二十分鍾,吸引不少途人。
環境證供證實:紙盒可從大閘或細閘穿過,拖出門外。
卞玉英弟(最後一個見過死者)供詞:
- 卞當日下午在家中煮飯,下午4時接了一個電話,談了兩三分鍾,七八分鍾後再接聽一個電話,又談了三分鍾
- 卞5時出門口到銅鑼灣返夜校,比平日早了個半個小時
- 卞臨行前表示先往新聞大廈幫哥哥登廣告
警方證實藏屍紙箱曾放在工場內,另證實女死者背後、左腳、左臂上的纖維與被告西裝上的纖維相同。
第四天
法醫官示範死者被殺死的經過:
- 死者是窒息致死
- 最初估計卞是下午9時至12時死亡。後來發現她被勒斃後,將死亡時間提早至6時至12時,因為被勒死後,體溫會較高(人死後體溫每小時下降1.5度)。
- 從細胞反應推斷,死者是死後才遭灼恥毛及割乳頭,死者恥毛不是被火燒,因有明顯的分界,顯然是被燙熱的物體灼過
- 死者仍是處女
- 據血細胞沉澱情況,證實死者是死後一至兩小時內被搬進箱內
- 死者胃內有食物殘渣,死者於死前三小時曾進食(一般人進食後4小時,食物才會排出胃外)
第五天
科學鑒證部份:
- 死者手上有張寫著「未焊「的紙屑,工場內有張寫著「修妥「的紙屑,外型吻合
- 死者的灼焦恥毛灰內,找出綠銅線
地毯式搜尋證物:用吸塵機吸現場細微證物過程
法官叫現場人士不要深呼吸,以免吹走證物。此語一出,鬨堂大笑,陪審團亦要小心翼翼。
第六天
兩名少女上庭作供,證實被告於73年夏天曾在小輪上燒她們的裙子。
被告辯護:
- 沒有燒裙,認為做這種事的人行為卑鄙,他經常從筲箕灣過觀塘,從未留意到有人與他相貌相似
- 纖維的相同事出巧合
- 本案甚多巧合,共有13項
- 當晚他因參與同事宴會,所以穿上該西裝,但他先把西裝掛回家中。他認為那些纖維可能是宴會上與人握手時得到的,亦可能有人與他穿相同的方服,纖維不一定來自他的西裝
- 警方見到他神色慌張,其實是因當晚他喝了一些酒
辯方律師:
- 警方集中跟蹤被告,對被告不公平
- 陳彬彬收到死者電話時,聽到她背後人聲嘈雜,很可能是在茶樓打來的。死者由筲箕灣到跑馬地,需要一小時,途中吃過東西,又登過廣告…
- 控方為頂證被告有罪,才將死亡時間故意說早一點。 歐陽炳強「前死囚」出獄
轉眼28年過去,26歲入獄的歐陽炳強已經是兩鬢斑白的「阿伯」。據悉,鑒於歐陽炳強在獄中表現良好,香港懲教署的刑期覆檢委員會認為他符合獲釋條件,批准其提前出獄,但仍需在警方指定的中途宿舍居住兩年,以接受監管。兩年後覆檢委員會再審查其情況,如表現良好才能正式脫離釋囚行列,恢復自由身。
根據慣例,長期監禁的囚犯假釋後會由負責監管的懲教署人員陪同作一次「香港游」,以重新認識社會環境。9月16日,歐陽炳強在懲教署人員陪同下,首次公開露面,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及的士,並向傳媒講述出獄感受。28年滄海桑田,香港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歐陽炳強眼中,什麼都是新鮮的。人更多了,樓更高了,當年的第一高樓,如今已毫不起眼。超市、手機、電腦、地鐵、八達通這些新生事物,他都一一學習使用,鬧了不少笑話。
盡管事隔多年,面對紙盒藏屍案的元兇,記者們最關心的問題仍是「當年你究竟有沒有殺過人?」對此,歐陽炳強只是平靜地說:「這個案子已劃了句號,我有生之年都不想再提。」他表示,案件距今多年,他被定罪的事實無法改寫,只希望社會給予鼓勵、原諒及支持。至於此次獲釋,他說:「不是每一個終身監禁的犯人都能出來,感謝當局恩賜,我會好珍惜。」出獄後歐陽炳強最高興的是與多年來對他不離不棄的姐姐團聚;而當年一直全力支持他的妻子卻已不知去向,據傳已攜女改嫁。
歐陽炳強的出獄在香港社會引起了不同的反響。當年經辦此案的警務人員大多已退休,他們均置疑當局此舉,認為歐陽炳強是一個高智慧型的罪犯,仍有一定危險性;許多年輕的市民對此案全無印象,對如今年華老去的歐陽炳強表示同情,認為「他一生中最好的年華都在獄中渡過,這懲罰也夠了。」有意思的是,盡管香港已滄桑巨變,當年第一個發現「紙盒藏屍」的清潔女工「林嫂」卻仍在同一個地方做清潔工,當記者請她發表意見時,年過70的她卻擺手搖頭不想再提,說想起來都心驚!
10. 關於香港紙盒藏屍案
紙盒藏屍案是發生於1974年12月10日香港的一宗罪案。一名當時16歲少女卞玉英乘搭電車到達跑馬地後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電話,之後被殺害。翌日,有人在街上發現卞玉英的裸屍被藏於電視機包裝紙盒內。
1975年,警方拘捕案發時在雪糕公司工作的中國籍男子歐陽炳犟,並控告他謀殺。歐陽炳犟被判罪名成立並被處以死刑。這是香港首宗沒有人證,純粹以科學鑒證定罪的謀殺案。歐陽炳犟的妻子張金鳳多次為丈夫尋找律師上訴,希望獲得脫罪的機會,但最後仍不成功。其後於1981年,張金鳳宣布與歐陽炳犟離婚。
1980年代,當時的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歐陽炳犟的死刑,並由終身監禁取代。最後於2002年,歐陽炳犟終於獲得假釋。